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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前预嘱立法三周年:市民共赴“生命之约”守护生命最后尊严

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    {{formatDate(infoObj.addTime,'yyyy-MM-dd HH:mm:ss')}}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于2022年6月23日修订通过,自此,生前预嘱在深圳入法。在立法三周年之际,一场以“生命有约·深切嘱托”的生前预嘱咨询暨生命教育分享会于昨天上午在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龙尾院区成功举办。此次活动由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主办,福田区老年健康指导中心承办,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润华松鹤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圳品律师事务所协办。活动共有百余名居民、医护人员、公证人员、律师和生前预嘱推广人员参与,特邀清华大学传统文化下的生命关怀课题组张军主任一行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科普、互动、多视角分享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共同探讨如何利用“生前预嘱”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生命末期的尊严。

活动伊始,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健明为活动致辞,首先向从事和关心生前预嘱与安宁疗护事业的社会各届人士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起到一个带动作用,未来将更多的联合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共同向市民朋友推广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理念;通过开展生命教育,用生命影响生命,让每一个人在生命末期都能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和尊严。

随后,一场以“生命”为关键词的游戏正式拉开序幕,“尊严”、“善终”等成为互动高频词。其中,一位市民分享了她对生命的独特理解——她认为“坦然”是关键所在:“坦然接受、坦然面对,方能做到无牵挂、不纠结。”另一位银发志愿者则满怀欣喜地表示,早在20年前,她便签署了遗体捐献书。得知此次有生前预嘱的宣传活动,特意赶来参与,并表示希望为自己立下生前预嘱。以微弱的生命之光,照亮他人,给自己爱也给他人爱——这是这位长者对“生命”这一关键词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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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会长李瑛,以“生前预嘱——我的生命我做主”为题,介绍了生前预嘱立法的意义,什么是生前预嘱和生前预嘱不是什么的相关概念,以及人类应该如何理性面对死亡的态度等内容。最后以两个典型的安宁疗护案例结束了分享。与会者纷纷表示,通过这场讲座,进一步理解了生前预嘱的概念以及安宁疗护的意义,很多市民表示,要认真思考签署生前预嘱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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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签署过生前预嘱的市民分享道,自己还是在2022年,第一次从年近90高龄的父母口中听说了“生前预嘱”这个词,父母向他递交了他们自己书写的生前预嘱,表达在临终时,他们不要做气管插管和心脏按压等各种痛苦的抢救,要让他们安详有尊严的离世。“当时,我接到父母的生前预嘱书时,非常不理解老人为什么写这样的东西”。父母千叮万嘱,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执行。最后,两位老人都是以安宁疗护的方式获得了生命的圆满,安然离世。当得知生前预嘱在深圳立法后的第一时间,他也为自己签署了生前预嘱。

润华松鹤养老管理有限公司黄泽敏总经理表示,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对老年人是一个非常好的善终选择,希望生前预嘱推广协会能够到他们的养老院为老人和他们的家人做一个专场宣传。

张军主任听完大家的分享后,表示感动深圳所做的工作。他说,生前预嘱是一个非常前瞻的工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不仅是对医疗的安排,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家人的关爱。张军主任强调,签署生前预嘱是一个非常个人的决定,它需要我们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倡导大家共同推动生前预嘱的普及和发展,共同探索解决生命代价之重与优逝善终之难的途径,让生命在尊严中结束,让爱在生命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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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深圳近年来着力打造“三级医院-基层医院-居家”三位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的普惠性安宁疗护服务。生前预嘱立法为安宁疗护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保障患者享有生命自主权,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有品质、有尊严的获得生命圆满。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将持续扎根深圳,稳步推进生前预嘱和安宁疗护理念的普及工作。同时,协会将进一步探索生命教育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模式,倡导理性看待生命的终章,提升市民的死亡素养。

本次活动在市民朋友与公证人员、律师和生前预嘱推广人员的咨询答疑互动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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